全文目录一览
- 1、湖南省教育厅地址
- 2、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有哪些
- 3、湖南省教育厅电话
湖南省教育厅地址
1、湖南省教育厅的地址是: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320号。湖南省教育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办公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320号。教育厅内设有多个处室,分别负责不同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等。
2、总的来说,湖南省教育厅的地址是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白沙南路92号,这个地址不仅是教育厅的办公地点,也是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无论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还是广大学生家长来说,了解这个地址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关系到孩子们的教育和未来。
3、湖南省教育厅阳光服务大厅服务电话为:0731-84714899 84714930 湖南省教育厅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主要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包括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湖南省教育厅举报邮箱为:gkwt@hneao.edu.cn。
4、湖南省教育厅地址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68号。湖南省教育厅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地铁2号线、公交车等。根据百度地图显示,湖南省教育厅地址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68号。
5、对于前往办公地点咨询的公众来说,教育厅的办公地址位于交通便利的火星镇,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便于来访者找到目的地。办公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公众需在此时间段内进行咨询。
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有哪些
1、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学校包括以下几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这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师范类院校,专注于培养优秀的教师人才。湖南省长沙市雅礼中学:作为知名的中学之一,以严格的学术要求和全面的教育体系著称。长沙市第一中学:享有盛誉,以高质量的教育和卓越的教学成果闻名。
2、长沙师范学校:专注于基础教育教师的培养。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致力于传媒教育和技术应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攻民政服务和职业技能教育。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注重科技应用与职业教育的结合。长沙市第一中学:一所具有影响力的中学教育机构。教育报刊社:通过出版物传播教育资讯和知识。
3、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校有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Central South University),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
4、湖南农业大学注重实践教学,让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习农业科学知识。湖南中医药大学则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中医和中药学教育。湖南理工学院和衡阳师范学院则分别在理工科和师范教育领域有着显著的教学特色。
5、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是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普通高等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的前身是民政部长沙民政学校,创建于1986年。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先进的教育理念。
湖南省教育厅电话
湖南教育局举报电话是12391。这个电话是湖南省教育厅的公开举报电话,主要用于接收公众对教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例如,如果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体罚学生等问题,都可以通过拨打这个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的设立,有助于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湖南省教育厅电话:0731-85357010。湖南省教育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湖南省的教育事务。为了加强与公众的联系和沟通,湖南省教育厅设立了一个公开的服务电话,即0731-85357010。这个电话号码可以在湖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如政府公告、教育类APP等获取。
湖南省教育厅的电话是073185357010。这个电话号码是湖南省教育厅设立的公开服务电话,用于加强与公众的联系和沟通。公众可以通过拨打这个电话号码咨询有关教育政策、教育资源配置、招生考试、学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号码获取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重要教育信息,如政策调整、考试安排等。
湖南省教育厅教厅机关处室电话号码:办公室:0731-4714924。湖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0731-4715490。湖南省教育厅督导室:0731-2204314725587。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0731-2204240、4714899。
湖南省教育厅电话号码:0731-84714924。湖南省教育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电话:0731-84714899。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